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
一、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1、什么是银行破产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可见,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原因(或称为破产标准),我国立法将之界定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具体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其现有的财产、信用以及技术手段等客观上不能偿付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并呈持续状态或必然发展为持续状态的。
2、银行破产的后果
在银行体系中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储蓄和债务、金融产品。
如果银行真的破产了,首先最有可能会出现百姓群众彻夜排队挤兑的情况,但更多的情况是有关部门会引导同城他行资产转移。
其次,国家会清查债务,大多数房地产都会资金链断裂。现在没有哪个房地产不贷款的,他们的游戏规则就是现金流的游戏规则。如果要立即还清数个亿的资金,那么房地产只能清盘套现。目前银行的债务最主要就是房地产行业,如果清查银行的烂账情况房地产行业肯定首当其冲。如此一来,谈论了N年的房价问题会立即解决。当然,也会有误伤的情况出现,那就是地方政府。现在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处于严重透支状态,国家借不到钱了,只能向银行借钱,或者以土地销售来补贴这一大块财政空缺。如果,银行一旦破产,这一切都会变得透明。
最后,金融理财产品打水漂。但是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于储蓄的形式,更类似于股票的形式。当然,金融理财产品有他的多样性,类型不一样,处理的方式也肯定不一样。但是不管那种情况,金融理财性产品都属于边缘性地带。即便兑换也排在兑现完储蓄资金之后。这样一来,徒增了很多变数。甚至是一些责权不清,期限超长的金融理财产品打水漂的可能性很大。
二、银行破产对于储户的存款的影响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三、储户怎样降低银行破产带来的风险
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付本金,目前尚无明确信息。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海南发展银行因严重支付能力不足而关闭,境内居民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保证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通行的一个做法是,只对自然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企业存款不在赔付范畴之内。并且,随保对象是储户的各类存款,但不包括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对于每个个人而言,当然不希望自己打交道的银行突然有一天破产,以致自己的存款血本无归。对这样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是毫无心理准备的,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如前所述的“存款保险制度”便十分必要了。50万元的额度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已经足够,如果仍不放心,可以尝试分散投资,别把鸡蛋都装到一个篮子里即可。
在很多人看来国内的银行破产基本上是不可能事件,所以对于近年出台的相关条例也不关注,我们认为万事无绝对,我们在信任国家,信任银行的同时也应该有相应的忧患意识,所以对于这一方面的知识我们也应该进行一定的了解,要知道很多事情在发生之前都是被认为是绝无可能的,但是它却真的发生了,所以想要在这方面得到更详细的帮助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网的律师。
总结: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一、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1、什么是银行破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
·单位准备给员工买社保需哪些资料
单位准备给员工买社保需哪些资料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经济案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