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转账支票作为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一般情况之下,只要转账支票的出票人没有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都可以背书转让。那么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些什么?下面我们教您怎样填写转账支票。一、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一)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名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如果转账支票要进行背书转让,一定要注意背书的连续性。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转账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收款人在转账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个人名章或者签名后,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转账支票兑现存入个人在开户银行开的个人结算帐户内。收款人个人账户必须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其他储蓄账户不能转账收款。(二)转账支票需要注意的事项1、购买支票:客户转账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转账支票。2、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出现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3、“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4、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5、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付款期的支票,银行不予受理;转账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在票据开出六个月内,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出票人请求付款。6、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7、支票的收款人、金额、日期不得涂改。8、出票人开出转账支票用以支付时无需在支票背面做背书,收款人收到支票用于银行进账时才需要在背面填写背书信息。二、转账支票办理流程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交付票据: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也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3、票据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4、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自已的开户银行收款或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在转账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5、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总结: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需要注意些什么?转账支票作为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一般情况之下,只要转账支票的出票人没有在票据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民爆器材购销合同范本
      民爆器材购销合同范本民爆器材购销合同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执行年度:_______________年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__月__日调拨通知书编号:______字_____号一、产品名......


·北京摩托闯红灯能拍到吗拍照
      摩托车基本不会被拍,因为摩托车可能不会感应但路口的摄像机,但是有些路口的监控是随机乱拍的。被拍到也不要紧,因为要寄出罚单,必需人工选择出能够清晰看出车牌和违规证据的照片,否则也不敢......


·合同诈骗单位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由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的缺失,同时也是因为合同签订环节的不严谨,在当今社会当中,经常会发生合同诈骗案件。诈骗的主体有时是个人有时是单位犯罪。对于不同的犯罪主体立案的标准也有所差异。针对......


·毒鉴定要多久
      快的话当天就可以了,慢的话接近一天到三天。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


·肇事逃逸不犯罪多少分?
      肇事逃逸不犯罪多少分?肇事逃逸不犯罪多少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