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到学生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大到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那么,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界定?在下文中将进行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的对象能否是家人?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与他人恶意串通,以自己被绑架为由等恶害要挟父母。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只是司法解释从刑事政策考虑,将本应以抢劫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同理,对行为人采取敲诈勒索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从刑法理论上讲,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只是从刑事政策上讲,一般不按敲诈勒索罪处理;尤其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参考上述规定的精神执行。但应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单独实施敲诈行为,且为其个人使用;(2)胁迫对象是庭成员或近亲属;(3)犯罪数额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4)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否则,即有可能成立本罪。如虽为个人使用,但在伙同他人或教唆他人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数额较大的财产,应以敲诈勒索犯罪论处。
  二、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虽说是复杂客体,但多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财产权,又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他人心理恐慌,较一般盗窃罪、诈骗罪危害性大。本罪侵犯目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公私财物多种多样,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还可以是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更多地表现为对金钱的非法占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告,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如不这样做,将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受到伤害。
  威胁内容合法与否没有限制。威胁的意识到达方式没有限制,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可以是语言文字,也可以是肢体动作;可以直接告之被害人,也可以间接告之,甚至广而告之。威胁行为达到的量是足以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即可,不要求量化到质变,即最终造成他人及其家庭产生心理、精神疾病抑或更大的伤害等,只要求量化到他人心理恐惧至“财去人安乐”,进而被迫向敲诈者交付财产。这里的“交付”,可以由他人直接交付,也可以由别人代转,或者默许敲诈者已占有行为,威胁实现时间无既定性。可以是当场、当时,也可以不是当场、当时,限定在某个时间、地点。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没有属性区别,均属胁迫类,从文字上看,略有不同的是,威胁通常是以将要对他人实施暴力、破坏其名誉或毁坏其财产相威胁;要挟通常是指抓住他人一些把柄,并以此为强行索要的交换条件,如以揭发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多表现为直接故意,希望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的对象不仅仅可以是单位、个人,甚至对亲密的家人进行敲诈勒索也可能构成犯罪。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当遭遇敲诈勒索时,应该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上便是对敲诈勒索对象及其构成的解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尚未明了,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总结:敲诈勒索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到学生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大到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那么,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敲诈勒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一、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


·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


·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某些公司因为资金短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将公司的设备抵押出去还款。但是抵押需要写抵押协议书,很多人不知道抵押协议书怎么写。具体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合同怎么......


·交通事故单一般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是交警在处理交
      交通事故单一般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是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开具的一个重要文书。因此由于种种原因,在验车时未能处理交通事故单,那么交通事故单没处理可以验车吗?验车时应该注意......


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