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

  在许多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公诉人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问题来了,经常出现的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如果不是,公诉人与原告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想要了解更多,我们为您准备了以下的资料。
  
  一、公诉人是原告吗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引
  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工作,既是一门充满斗争艺术的检察官工作,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门面工作;公诉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就要争做“学习型、敬业型、实干型”的公诉人。所以公诉人不是原告。
  二、什么是原告
  在民事方面,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原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即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起诉条件,或其民事权益并未受到侵犯、发生争议,法院应当及时让这种不符合条件的原告退出诉讼。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刑事案件,在中国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作为原告,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称为自诉。公诉人在诉讼中居于原告地位,但因还担负法律监督任务,不是一般原告。
  三、公诉人与原告的区别
  如果是自诉案件,那么叫自诉人,也就是被害人,不叫原告,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利的检察院的工作人员。1、刑事诉讼中的原告,指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包括被害人以及其近亲属。2、公诉人是刑事诉讼中,代表国家提出追究犯罪的人,具体是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不参加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只是履行法庭监督职责。通过以上的阅读,相信读者朋友一定对公诉人与原告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公诉人是不是原告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如果还有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访问,在那里可以得到更加专业的解答,有这样的案件同样可以询问他们。
  
  
  
总结:在许多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公诉人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问题来了,经常出现的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如果不是,公诉人与原告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房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房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


·一、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如何处理?
      一、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雇主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员来进行责任的划定,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报......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


·未签劳动合同想让主动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想让主动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


·怎么算公摊面积?
      怎么算公摊面积?百分比公摊面积是包含在房子建筑面积内的一个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同样需要计算房款,公摊面积主要指公共部分的面积,那么怎么算公摊面积百分比呢?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


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