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对您来说是个大问题,在房屋拆迁的产权方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要依据标准来对比房屋拆迁的产权调换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
在商品房价格普涨的今天,调换房屋的面积,对于拆迁当事人双方利益均具有直接的重大的影响。这中间有两种情况应加以注意,一是对于人均居住面积不到本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的,被拆迁人可直接依据政策的规定,要求调换房屋的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二是调换房屋的面积,原则上是以被拆迁房屋面积来确定,而不是以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来确定,除非被拆迁人主动放弃面积上的利益。当前一些拆迁人以拆迁补偿货币化为借口,在产权调换时,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来确定最终还房的面积,实际上是变相剥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2、原地还房
不同级别的地段,房屋价值会出现明显的差异,同一级别的地段,也可能会因为房屋的所处的具体位置、朝向、楼层等因素,而出现巨大的差异。原地,应当就是被拆迁房屋的原址。实际生活中,一些拆迁人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对原地作出与规定不相一致的理解,认为原地,就是指与被拆迁房屋处于同一地段,有的甚至将原地理解为与被拆迁房屋处于同一级别的地段。更有甚者,一些拆迁人利用自己特有的优势地位,以此观点影响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给被拆迁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因此,除以上所列三种情形以外,原地还房均应在被拆迁房屋原址还房。
3、产权调换协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无名合同,但是由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为一部专门用于规范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对协议的名称已作出明确规定,因此,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现实生活中,我们注意到一些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的协议名称五花八门,其中有一种叫着《商品房置换合同》。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都是产权调换,但是协议形式不同,所获得的保障程度也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用房的,应予支持。该条司法解释实际上是赋予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效力,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予以特别保护。正是因为司法解释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赋予的特别效力,才使得被拆迁人有权优先于第三人获得约定的房屋,可以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抗第三人,从而在实体利益上得到保障。如果忽视这一点,将本应为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搞成了《商品房置换协议》,其优先权可能因此而丧失,最终房屋被拆迁,约定的房屋无法取得,闹得鸡飞蛋打。上面介绍了关于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的问题,这方面国家针对房屋拆迁所获得产权调换房屋在税收上是给予优惠的,而针对商品房置换所获得房屋是没有优惠的,这一点您一定要记清楚,如果您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总结: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对您来说是个大问题,在房屋拆迁的产权方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要依据标准来对比房屋拆迁的产权调换问题,下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事实婚姻生育一女怎么解除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生育一女怎么解除婚姻状态?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
·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很多夫妻会选择在婚后出资贷款购买一套房产,此后就由双方共同还贷,然后房产协商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但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则需要对按揭房做出分割。那么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我们将......
·我国走私文物罪怎么判?
在我国法治社会中需要进行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处理很多事情,但是在我国也有很多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因此需要更为执法力度来保障人们的利益不受侵犯,一般对于走私文物的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法释〔2012〕......
·佛山社保补缴办法是怎样的?
佛山社保补缴办法是怎样的?1、申请人向户口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2、对符合条件参保人,社保机构审核资料后予以办理。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那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我......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