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如何进行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比较忌讳的事情。可如果事故确定发生了,医疗机构就必须和患者共同处理。如果事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并且在未进行行政调解的情况下,接下来的事这就涉及到今天我们要和您聊的话题——医疗事故赔偿的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一、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如何通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申请行政调解?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行政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对此进行调解。
   三、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自愿原则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医患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自愿原则体现:
  1、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调解的自愿。选择行政调解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必须是医患双方共同自愿的意思表示,一方不自愿也不能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停止调解。
  2、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结果的自愿。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涉及对民事权利的处分,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单位都无权干涉。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赔偿数额的建议。
   (二)合法原则
  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活动和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可以互谅互让,可以妥协和让步,但是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项目计算,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如果不幸遇到,请一定冷静处理,合法维权,必要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帮助,如到我们平台上咨询专业的律师。您想要维护自己权利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一旦用错方法,理由正确的行为也会变成过错,当你没办法判断如何维权时,还是老话,请移步我们平台,寻求专业帮助。
  
  
  
总结: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如何进行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比较忌讳的事情。可如果事故确定发生了,医疗机构就必须和患者共同处理。如果事故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怎么撤销已经订立的遗嘱
      怎么撤销已经订立的遗嘱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依法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生撤销或者变更遗嘱的效力: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


·一、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显然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当公平平等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应当在充分考虑法人财产权、经营权和其他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吗?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具体的规定如下: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


·对于胚胎是否可以继承?
      对于胚胎是否可以继承?可以继承的,从而需要保留遗产份额,只能等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的时候才可以正式的继承取得遗产。如果胎儿是死体,那么他的那份财产还是要由其他有继承权的人继承的。《......


·家庭纠纷打架是什么罪?
      家庭纠纷打架是什么罪?家庭纠纷会按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理;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zhi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治安处罚。轻伤的构成故意伤......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撤诉的条件是:(一)申请......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如何进行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