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中,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的措施,但是对于羁押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时间的限定。如果在羁押时间内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就会构成超期羁押。那么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有哪些?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超羁押变强制措施情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对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予以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予以逮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的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告人,而未予逮捕的,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应当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二、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上就是我们对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咨询。
  
  
  
总结: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中,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的措施,但是对于羁押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时间的限定。如果在羁押时间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直系亲属之间能不能结婚
      一、直系亲属之间能不能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为什么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首先来了解什么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现在各地对酒驾行为查处力度都比较大,交警查到车主酒后驾车的,
      现在各地对酒驾行为查处力度都比较大,交警查到车主酒后驾车的,会对车辆进行扣押,然后对车主进行酒精度含量测试。如果构成醉驾的,交警要吊销其驾驶证,并开一份罚款通知书。交警扣车也是为了......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反担保作为保障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担保,也是为了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也起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所以反担保抵押物也起到了重要的作......


·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怎么处罚违章停车?一、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对嫌疑人逮捕后有案底吗?
      一、对嫌疑人逮捕后有案底吗?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一些“摩擦”也是难免的,其中,一些小“摩擦”是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一般有哪些呢?而对这些属于受案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