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和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与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及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以及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及其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发生了重大的用工安全事故,用人单位就应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报告用工安全事故才可以迅速的制作出救援措施,尽可能的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反而会加重事态性质。
  
  
总结: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


·走了农合还能打官司吗
      可以打官司。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报没报新农合医疗报销,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新农合所报销了的医疗费用,否则,事后报销......


·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贷款谁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券。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一、收到罚款通知单的情况收到罚款通知单最多的两种情况是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和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


·江苏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


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