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怎样的?

  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怎样的?
  
  ?一、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
  
  (一)过失决水罪与自然水灾的界限:
  
  前者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引起的水灾,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自然水灾并非人为的水灾,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造成。如山洪爆发、雨水过多、河堤决口、地震等原因造成的水灾。
  
  (二)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的界限: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都是以决水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出于过失;决水罪是故意构成。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定罪;而决水罪是只要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
  
  3、决水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决水罪不可能出现未遂的形态。
  
  (三)过失决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过失决水罪和以决水方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都会造成公私财物的一定损失,其两者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过失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可以使不特定的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又可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只能是使特定的公私财物遭受损失。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则只能是故意。
  
  二、过失决水罪法条
  
  《刑法》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结: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怎样的??一、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一)过失决水罪与自然水灾的界限:前者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引起的水灾,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哪些情形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后,应当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在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哪些情形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呢?请跟......


·打架互殴怎么处理都有哪些处罚
      打架互殴怎么处理都有哪些处罚?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对国家的治理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依据。打架这类事件是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的社会和平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我国对这类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呢,下面......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而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


·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自由,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同时离婚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大争议的话都会协议离婚。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


·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


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