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

  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
  
  一、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但是目前,很多恋人对是否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认为它不但会影响双方感情,同时也是对自己未来婚姻生活没有把握的表现。其实不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助益。
  
  因此,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
  
  二、同居双方该如何进行财产公证
  
  (一)同居双方进行财产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同居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被受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公证接谈笔录内容。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分别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同居财产公证办理完毕。
  
  (二)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该财产的取得有过帮助,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在分割时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也就是说谁的作用大些,谁分到的份额就多些。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分割时要平均分割;若是按照比例出钱购得的财产分割时按出钱比例分割。
  
  3、同居后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当事人所有。
  
  5、不能确定所有权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即分割时平均分割。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为共同享有,债务为共同承担债务。若债券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照份额享有和承担。
  
  同居财产约定不是必须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是男女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存有疑虑,是可以去公证的。公证时,男女双方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等,并且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公证内容确认无误后,申请人最终签字,即公证完毕。
  
  
总结: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一、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什么是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管辖......


·一、江苏高温费是多少?
      一、江苏高温费是多少?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但是最迟10月底必须全部发放到位。二、防暑降温措施......


·周末加班怎么调休?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不想支付加班费的,就需要对加了班的员工进行调休。那究竟周末加班怎么调休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文中我们为你......


·现阶段我国法律变得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法律变得越来越完善,对于不能履行监护人责任的相关人员也有了新的规定,法院可以指定相应的监护人,很多人对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那么法院制定监护人程序是什么样的?下面......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


·刑事拘留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批捕程序是怎样的1、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


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