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必须要具体到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所以在甘肃省,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时候不能结合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也有很多家庭的实际工资收入,可能连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都不够。
总结: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判刑?
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判刑?一、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判刑?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
·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一、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因买卖合同中并未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单方毁约作出任何责任承担的规定,因此建议在收取定金的前提下,且卖方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前提下......
·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
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一、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1、最少是三年。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
·书面证人证言格式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证人的证词是最为常见的证据,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中,会将证人的证词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为了确保该证词的效力,......
·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不等于没有认定的标准。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标准来看,通常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订立劳动合同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