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
  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并购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以上就是有关于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以及和并购基金有关的相关内容了。有上文可以看出并购基金是指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是一种商业投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的管理,相关部门一点也不懈怠,但是总有一些人不自觉的行为造成一些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健康,还为了躲过交通诉讼时效而选择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诉讼时......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日益迅猛,大部门偏远的地区或者临近公路附近的土地都已经被合理的利用起来,那这就要征收相应的土地,同时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们也有一定的......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存款利率调整对银行的影响是什么?
      银行作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打交道的部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是其主要业务。对于储户来说,存款利率直接影响到钱袋子的增值保值。近年来,国家也一直对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逐步放开存款上限......


·刑法对涉黄的处罚
      对于涉黄公众号的处罚,会被平台屏蔽部分功能,严重的会永久封号。情节严重的,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