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警察制服,手铐,脚镣,还有工作人员的警衔,警号,胸章等都属于警用装备,生产警用装备的这些单位都是经过国家批准的,而且也只有公安机关才能依法购买警用装备,普通公民从非法渠道购买警用装备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总结: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都听说过“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名词。但是,想必您很多人都不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之间联系和区别,存在这很多困惑。其实它们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的,例......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上诉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上诉是什么民事诉讼处理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行上诉,否则是无法进行接下来的步骤的,但是对于上诉其实当前大部分人都不了解,不知道应该怎样去进行,不知道民事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


·一、公车私用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公车私用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公车私用交通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赔偿,但当事人未进行工作相关的活动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公车私用行为无疑是职务行为,而执行公务期间,应是指从踏上执行......


·企业破产要不要解除租赁合同
      企业破产要不要解除租赁合同1.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企业破产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停止生产经营,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所签租赁合同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严格讲也应当解除。如果破产企业继续生......


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