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次性住房补贴是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确定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存在,应当可以获得而没有获得而定,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有关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基于实际的财产情况而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的。
总结: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次性住房补贴是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确定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一、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
·吉林省征地补偿条例相关内容是什么?
土地自古以来都是人们的重中之重,可以说人们离开土地没有办法生活。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关于土地的政策,由于这些政策的出台,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那么,由我们带您看一下吉林省......
·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约流程是怎样的?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前,首先要进行地质地理勘察,在了解施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工程目标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是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本、环境等各个方面统筹......
·医疗事故鉴定启动途径是怎样?
医疗事故鉴定启动途径是怎样?一、医疗事故鉴定启动途径是怎样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1、医患双方共......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
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一、购房网签备案撤销怎么办理?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
·我们可以报警
我们可以报警,但是这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东首先可以和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