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二、本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二)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和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与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及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以及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及其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对于谎报安全事故的行为,可能造成有关部门对于安全事故的救援或者判断造成严重的错误,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相关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事故后果来进行判决的,司法机关应当对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来进行认定。
总结: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抗辩权行使后果中不利后果有哪些
抗辩权行使后果中不利后果有哪些您对于抗辩权接触可能比较少,抗辩权的行使意味着行使权就受到排斥,也会产生抗辩权行使后果。抗辩权的行使人也要对所行使抗辩权产生的后果负责。但是行使抗辩......
·司法鉴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行的,除了要严格的审查鉴定材料以外,对于鉴定机构也是有要求的。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其实对司法鉴定的适用条件也是有规定的,只有符合要求,才可以受理司法鉴定......
·结婚了可以跟父母分开一个户口吗?
结婚了可以跟父母分开一个户口吗?结婚了可以跟父母分开一个户口,是否分户由自己确定。分户不以有无结婚为条件的,主要是看子女有无成年。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
·容留卖淫4次怎样定罪
容留卖淫4次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答留版、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都构成该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
·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终止存在哪些误区?
劳动关系是自签订有关劳动合同,协议生效之时就已经诞生的了。通过劳动合同维持企业单位和被雇用个人的合法关系,是当今社会最常见的劳动关系之一。然而,对于律师意识淡薄的部分劳动者来说,总......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