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三种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去做婚前房产公证的,因为房产所有权不会因为结婚而发生改变。
  
  二、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情况而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情况分为: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三、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
  
  (2)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3)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总结: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一......


·监视居住要不要提供担保
      申请监视居住要不要提供担保不需要,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担保人是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之一。二、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


·逃税罪定性的规定是什么?
      逃税罪定性的规定是什么?逃税罪定性的规定是违背我们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所进行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不交税怎么样处罚
      不交税怎么样处罚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进行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