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卖淫行为本身是一种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如果是由他人引诱卖淫,将会构成刑法当中的引诱卖淫罪,一旦既遂的话,将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判处5年以上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结: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酒店遗忘物品报案可以么?
在酒店遗忘物品报案可以么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立案侦查。如果遗忘物价值较高,同时酒店可能有侵占遗忘物、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所以个人在拾到他人遗忘物时,首先......
·债务人失踪后的债务怎样归还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而使讨债的难度相对较大,对于此类债务的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那么,在法律上,若债务人失踪后的债务可以怎样归还呢?此外,在实践中,......
·清洁工工作时出现意外算是工伤吗?
清洁工工作时出现意外算是工伤吗?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按工伤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承应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骤,其实购房者都是应当事先了解清楚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造成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买房子的步骤是怎样的呢?其中肯定不仅仅是双......
·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应保护现场
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应保护现场一、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应保护现场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发......
·笔迹真的可以鉴定出什么时间写的吗?
笔迹真的可以鉴定出什么时间写的吗?可以鉴定出时间,笔迹鉴定一般都是以月为单位,因为鉴定的判断阈值最少是39天,即相隔39天以内是分辨不出来的,因此都是以月为单位。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
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