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用土地罪有哪些惩罚?
非法征用土地罪有哪些惩罚?根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二、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的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的征用是需要得到国家的认可,如果行为人进行非法的征用土地那么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那么只要一旦构成犯罪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因此,执法人员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决,但前提也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
总结:非法征用土地罪有哪些惩罚?根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一、对于分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分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了,很多家庭都有一辆汽车。汽车数量的加剧,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成上升趋势的。那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交通事故随处发生,......
·哪些情形可能玩忽职守罪
哪些情形可能玩忽职守罪一、哪些情形可能玩忽职守罪?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是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在我国网络诈骗2023元犯法怎么判刑
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合法所得虽然会通过相应的方式流转出去,但也绝对不应该是被其他人用一些违法的手段骗取的,现在的网络诈骗几乎已经成了一种非常普遍的作案手段,可是有一点比较奇怪的就是上当......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并不需要坐牢,而是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
非法征用土地罪有哪些惩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