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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自诉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轻伤案件自诉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轻伤案件自诉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轻伤案件自诉处理时需要遵守和解、调解、起诉的流程。只有在前一种办法不能处理纠纷的,才需要适用后一种办法。刑事自诉案件庭审程序具体如下: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4、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5、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
  
  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刑事自诉状需包含的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任何人若是在打架、讨债等的过程之中,导致了他人受到了轻伤以上的损害,此时侵权者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的刑事犯罪。若是受害者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权益、财产权益,那么在起诉之前,是需要先收集能够证明被告确实侵权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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