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下面这些可以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的,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果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相关记录,如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加班通知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
  
  7、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
  
  8、收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有由劳动者经办的单位对外事务文件、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比如劳动者作为采购员为单位以单位名义从第三方购买办公用品的票据。
  
  9、由单位确认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10、单位签发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等等。
  
  11、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2、录音、录像、照片。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双方劳动关系事宜的录音。拍照和录像最好是拍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
  
  13、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总结: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是真的,感冒药中含有易引起嗜睡成分,能够对大脑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使人出现乏力、嗜睡、镇静、反应迟钝等症状,服用感冒药后驾车,其副作用不亚于酒后驾车。一......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谁交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基本生活以外的个人权利及义务的问题,更关注自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大家现在有没有发现,当今律师这个职业从业人员越来越多,......


·离婚时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法是协商和诉讼,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心智往往不太成熟,所以,国家规定,相关的用人单位是可以雇佣童工的。关于这一点,我国的相关法规是有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一、工伤期问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期问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停工留薪期不能只发底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