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已无效的商标还会构成近似吗?

  已无效的商标还会构成近似吗?
  
  一、已无效的商标还会构成近似吗?
  
  已无效的商标不会构成近似商标,因为此时商标已经处于无效的状态,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是口头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宣告无效以后的法律效力在书面通知当中写的很清楚,但是根据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原因,类似于是对方恶意抢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那宣告无效之后,可以届时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们国家注册过的商标是有可能存在着无效的状态的,比如说违反了我们国家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后,他人再使用类似的商标的情况之下,就不会构成侵权行为了,因此产生的纠纷是可以妥善解决的。
  
  
总结:已无效的商标还会构成近似吗?一、已无效的商标还会构成近似吗?已无效的商标不会构成近似商标,因为此时商标已经处于无效的状态,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条件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3000元以上的应立案。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认定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就可以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在我国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是否可以
      家庭本来就是每个人需要长期肩负的一个使命,所以有些时候,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姻当中哪一方存在严重的过错,也许可能就是因为长久的生活确实已经没有了感情,不想再继续这种......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


·一、女方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违法?
      一、女方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违法?不违法,婚姻自由,隐瞒行为只是属于道德行为,法律并不做评价,不过男方如果再婚后才知道的话,可以申请和女方离婚,并且要求女方对自己进行赔偿。《民法典......


·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
      股权转让原值怎么计算?要建立一个上市公司,必然需要出资人,为公司建立提供初始资金的人称为公司股东,每个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一定的股权,如果股东要向他人转让自己的股权就需要计算股权......


·债务人欠钱8年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8年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8年不还怎么办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已无效的商标还会构成近似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