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二、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监护人可以变更。
  
  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
  
  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正常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第一顺位就是孩子的父母,如果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或者双亡,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监护人的变更。
  
  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智力水平、能力都还未成熟,所以没有办法成为民法上面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监护人来对他的生活和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对他的权力进行代理,这就是监护人的概念。
  
  变更监护人的方式是:如果在14岁以下,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如果要变更监护人,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同时变更申请人为监护人。
  
  监护人是不可以指定的,法律上对于监护人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根据监护顺位进行判断。
  
  监护人承担的是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总结: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一、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责任,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主要是供货方或者采购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形,那么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供......


·房屋租赁纠纷要准备什么证据
      房屋租赁纠纷要准备什么证据(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自然人:自然人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2、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


·专利侵权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么?
      生活当中一般的民事侵权基本上都会涉及到关于财产赔偿的民事纠纷,就更不用说是因为专利的使用问题而引发的侵权行为。专利侵权是有可能根据专利的实际市场效应涉及到大量的财产赔偿问题的。所以......


·什么情况下公司要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


·死刑执行刑诉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经过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对当事人执行死刑的这种做法是在法律的支持之下,让其为自己做出的一些行为付出最严重的代价,纵观我国关于死刑执行的相关案例其实非常的少。并且此行在执行的时候我国......


·如何界定“多次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在原有“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盗窃类型的基础上,增设了三种新型的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并且对犯罪数额和犯罪次数没有任何要求,从而使盗窃罪呈......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