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用

  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用
  
  一、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用
  
  1、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法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已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已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引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
  
  二、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二)、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遗嘱是有法定的格式,不符合法定格式的情况下,遗嘱是无效的,为了避免遗嘱的无效,建议大家在立遗嘱的时候,可以找律师,让律师代书然后做公证,这样遗嘱的法律效力还可以变强。遗嘱想更改的时候,可以直接更改。
  
  
总结: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用一、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用1、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我国合法收养的条件包括什么
      我国合法收养的条件包括什么(一)对收养人的的要求: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5、收养人须有正......


·代通知金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代通知金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1、如果你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同时用人单位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的话,是可以双重获得的。2、能同时获得的情况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
      一、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合理吗?投诉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是合理的行为。劳动合同中对于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没有劳动合同是大前提,这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对侵占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不符合法律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规定的内容,那此时自然就不能认定构成该罪。但是关于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


·地税局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是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行政法律的规定,而进行的比较轻的处罚,行政处罚是相对于刑事处罚而言的,行政处罚的力度比较小,最严重的处罚就是行政拘留,还有包括其他的处罚方式,比如......


·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富的分割问题。而财富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房屋的问题,现在就婚姻中的房......


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用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