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原告庭审说错话,应该及时跟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借条的相关约定内容来判决处理,涉及到原告存在伪证或者妨碍审理行为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借条的内容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对于因借贷纠纷导致起诉到法院的,应当提交借条以及相关证据到法院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原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庭审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审理的要求来进行办理,如果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总结: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原告庭审说错话,应该及时跟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借条的相关约定内容来判决处理,涉及到原告存在伪证或者妨碍审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
·惩罚性赔偿的性质特征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的性质特征是什么?1、该责任是由于加害人的恶意行为所引起的,通常情况下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是主张该责任的一个前提条件,主要适用过错主义原则。2、该责任的构成及赔偿金的标准确定,......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是可以的,只要带上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但一般还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明,以及相关的个人证明文件,在派出所审查通过后即可以办理身份证的换证工作......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
·买房赠送面积是陷阱吗
不少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往往在宣传广告里面说“买房赠送面积”,而实际赠送的无非就是一些飘窗、榻榻米、小阳台的位置。但这也是有代价的,于是有人就在问买房赠送面积是不是陷阱,下面我们......
·银行贷款逾期未还有哪些后果?
银行贷款逾期未还有哪些后果银行会依法按照借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向你催收到期贷款,还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押的财......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