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事实上,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也要根据侵权情节分析,因为侵犯著作权是很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总结: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企业监护人会承担责任吗?
      企业监护人会承担责任吗?企业是没有监护人的,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监事,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1、和对方协商要债,要债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2、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3、没有担保人,对方也不计划还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姻并不具备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双方的婚姻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承认,这段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在我国民法典中都作了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最近一段时间,在网络上面的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微信诈骗,除了微信诈骗以外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诈骗,比如说有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那么,如果......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