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怎么认定?
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怎么认定?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二、共同作品作者的内部关系是什么?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方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共同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作者共同承担,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及于作品的整体,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平等。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①协商原则。行使著作权必须经全体作者协商一致方可。②共同作品经全体作者授权,可以由其中一人或数人行使,但不得损害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和其他作者的权利。③允许有条件的单方行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单方行使共同作品的著作权。第一种情况是他方合作作者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照继承法而转移,而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应由他方作者单独行使,死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得干涉。第二种情况是合作作者之间协商不成。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有正当理由的一方行使著作权,他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对于共同创造的作品,其作者显然都是具备著作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具体认定情况,属于共同创造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由所有作者来协商认定著作权,后期可以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认定著作权。
总结: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怎么认定?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有哪些内容
农民工讨薪的事件时有发生,我们知道农民工是在社会群体中处于弱势地位,很多农民工的工作都是体力劳动,有些时候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权益遭到损害。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相......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28条和31条规定,有一些人员是可以申请回避的,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
·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
判夫妻离婚一般是由法院做出的,而此时首先要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出现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况。不过也不是说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就一定能判离婚,那到底在哪些......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一、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工程结......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
·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一、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
共同创造的著作权问题怎么认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