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一、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据此,继承人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然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但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的,应当明确偿还的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限额内,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尚未分割的,应以共同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已分割的,共同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价值限额内承担有限连带清偿责任,如此可以均衡地保护债权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
  
  2.限定继承原则
  
  3.保留必留份原则
  
  4.连带责任原则
  
  5.有序清偿原则
  
  二、有序清偿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
  
  (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总结: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一、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离婚期间男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期间男方转移财产怎么办?离婚期间男方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种申请财产保全的措施就是利用法院的力量使男方不能够进行财产方面的转移,因为对于法院来说,他接到这个申请之后,......


·中国拐卖儿童立案要求如果处罚
      中国拐卖儿童立案要求如果处罚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确定孩子已经被拐卖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是拐卖结果犯。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则犯拐卖儿童罪的处罚:处五年......


·男方起诉离婚女儿归谁抚养?
      男方起诉离婚女儿归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抢夺孩子抚育权的状况非常常见。夫妻感情尽管决裂,但不管哪一方,对于孩子的爱却并没有改动,所以许多夫妻都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育权,而假如对孩子......


·开实体店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无论开什么类型的实体店,都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


·公司法股东贷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贷款的规定是什么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您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通常来说贷款的这种行为也多数发生在银行当中。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该行为人担任的是公司的股东的......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如何算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如何算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对权利人进行赔偿......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