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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钱分期再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分期再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分期再不还怎么办?
  
  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欠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欠钱不还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对债权人来讲,目的不是让债务人写一份分期还款的协议就行了,最关键的目的是要让当事人履行分期还款协议,每个月或者在固定的时间内可以少还一点,直到把所有的债务还完为止,对方只写分期还款协议却不履行的,就应该做好打官司的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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