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
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二、量刑的原则有哪些?(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要全面贯彻这一原则,就必须做到如下儿点:1、全面掌握犯罪情节。这里的犯罪情节,是指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却与犯罪构成事实的主客观方面具有密切联系,反映主客观方面的情状或深度,从而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2、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由犯罪的事实、性质号情节决定的。分别弄清了犯罪的事实、性质与情节后,还需要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二)以刑事法律为准绳弄清了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还不等于量刑必然适当。要做到量刑适当,还必须以刑事法律为准绳。1、必须依照刑事法律关于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权限与适用条件的规定裁量刑罚。2、必须依照《刑法》关于刑罚裁量制度的规定裁量刑罚3、必须依照刑法关于各种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裁量刑罚。4、必须依照《刑法》规定的法定刑裁量刑罚。行为触犯哪一个分则条文,就以哪一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为标准;然后在法定刑内选择刑种与刑度;即使是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也要以选定的法定刑为标准。如何定罪量刑的这个问题其实法律上没有什么特别详细的规定,不同的罪名,定罪量刑的划定标准也不一样,定罪的话,基本上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根据犯罪行为确定罪名,确定罪名以后,量刑标准综合考虑的因素也很多。
总结: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不发工资老板会坐牢吗
若确实无能力支付的,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经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的,则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由于建筑工程在多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事故、工程错误和质量问题,在出现问题时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该程序称为工程索赔。索赔要求必须在期限之内提出,否则发包人......
·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
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一、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言词证据有许多种的收集方法。比如可以收集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二、收集言辞证据......
·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一、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1、要依法有据当事人在索赔前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1......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一、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
·创业板上市的好处与代价
一、创业板上市的好处。 1、筹集到股本资金。 2、所筹集的资金无固定利息支出,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视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是否充裕而定。 3、企业取得上市地位,将提高自身信用状况,有利......
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