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有几种方式?

  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有几种方式?
  
  1、直接隐瞒
  
  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3、借用名字
  
  如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而日后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则与持名人串通不承认借名事实,而配偶一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借名的事实,最终无法分割到应有的财产。
  
  4、伪造债务
  
  因为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法律惩治不力,以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减少共同财产或让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以达到侵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实践中非常普通,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在此不加赘叙。
  
  
总结: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有几种方式?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一样吗,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当我们应聘到某个单位工作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便是与用人单文签订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这是对于公司的保证,更是对于职工的一种保障。当然,合同有成立,自然也有解除的时候,那么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怎么处理?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怎么处理?一、单位招用童工童工怎么处理?对于童工的处理就要及时的解除劳动关系,从而保障到童工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怎么赔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怎么赔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超过3年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即支付三年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股份制企业破产后怎样清算
      股份制企业破产后怎样清算一、股份制公司的股份是怎样的按照公司法是不能退出的,只能转让.这里你要明白你参与投资的公司在工商登记的时候是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某某有限公司.要是是某某有限......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


·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儿童青少年辍学出去打工,但是,其实我国法律和国务院均明确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而且招聘童工的用人单位也会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那么,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下面......


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有几种方式?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