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
  
  一、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的基本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书写格式: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借钱的人来进行书写,对于在格式上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只要写明了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要件这样就会起到法律的效力,因而作为借钱的用途是可以不用书写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清偿还所有的借款这就是合法的。
  
  
  
总结: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一、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拆?
      什么情况下你的房屋会被强拆?1、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这里面需要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一个协商过程。)2、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3、被征收人拒不执行补偿决定;4、期限内,被征收人不提起行......


·诉讼标的70万诉讼费多少钱?
      诉讼标的70万诉讼费多少钱一、诉讼标的70万诉讼费多少钱?诉讼标的额为70万的话诉讼费大概也就一万多,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国有资产划拨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
      《国有资产划拨管理暂行办法》有哪些?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要想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就必须合法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按照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土地使......


·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
      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一、企业雇佣童工罚多少钱(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2、使用童......


·刑事案件自诉法院需要什么资料
      刑事案件自诉法院需要什么资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


·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证吗?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一直稳居不下。供销社房屋为国有土地,那么是否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您都知道农村土地是不可随意进行买卖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那么农村供销社的房屋是......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