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并没有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解释,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之中有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
  
  第一条第一款:法定刑在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5000元的,可以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可以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毁坏救灾、抢险、防汛、救济、优扶、扶贫、医疗财物的;毁坏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引起被害人患病或者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作案次数、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犯罪数额每增加13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一年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四个月至七个月刑期。
  
  第一条第二款: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5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数额满4万元不满5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毁坏救灾、抢险、防汛、救济、优扶、扶贫、医疗财物的;毁坏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引起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作案次数、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1万元,可以增加一一个月刑期;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五个月至八个月刑期。
  
  二、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邮政法》
  
  第八十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只有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后,才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否则的话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来说损害的财物价值越高,那么受到的刑事处罚也就相应的重一些。对于那些虽然单次损害金额不高,但是多次实施侵权行为的那么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总结: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一、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辽宁并没有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解释,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公众责任险,顾名思义,它是以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它的特点在于标的无形、范围较广、形式丰富,因此深受很多人喜爱。那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呢?它的责任范围、理赔程......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全文
      近年来车辆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变得常见,国家近年也针对对事故赔偿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新的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也为提高事故处理的实效性做了改进......


·工资福利制度怎么编写
      工资福利制度怎么编写在编写工资福利制度的时候,其中包括着:1、出差津贴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2、通讯费用津贴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有吸毒史的会影响判缓刑吗
      不会影响,只要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


辽宁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