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一般要求共居人的户口在该公房内。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2、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3、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4、不论购买还是置换使用权房,都一定要核实清楚之前的各项费用,如房租(物业费)、供暖费等是否缴交清楚,以免日后出现纠纷。5、购买使用权房要更加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因为产权关系相比更复杂,权属能否转移也留有更多的潜在风险。二、公房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目前对公房使用权能否继承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1、是依据继承法,继承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依法转移给继承人,而公房非死者的财产故不能继承;2、是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原租赁关系消灭,再与何人建立租赁关系是房产公司(产权部门)基于其房屋权实现权权能的活动,他人无权干涉;3、是公房使用权作为附着相应价值的财产权,可以继承,第三种观点虽缺失传统的物权法理论根据,却有立足于公房使用权历史与现实,有利于维护现存权利体系的优点。使用权房子继承有何规定使用权没有继承依据,只有再公房承租权的一些规定,与死者共同居住满2年,无房居住的,可以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使用权房是社会发展过程的产物,类似与土地,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使用权房道理相同,也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人们可以获得其使用权,对于使用权,可以使用,处分,收益,所有,所以对于房屋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也可以继承。
总结: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一、辞退员工后办理失业金可以吗?
一、辞退员工后办理失业金可以吗?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一、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专利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享有以下两种权利:(1)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就享有人身权。人身权主要有两方面的......
·强制拆养殖场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养殖场拆迁,一定是要给予农户相应的补偿,但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农户都能获得补偿,农村养殖场拆迁获得合理补偿的前提是必须要合法经营;养殖相关的经营证照等都要齐全、环评手续等要符合......
·要求退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退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是否应该少分?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是否应该少分?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