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一、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是依据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来进行确定。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居间合同的样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日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现实生活当中,关于主合同和附存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很多人并不是特别清楚。实际上如果主合同无效并不如当然性的,会导致相关的附随合同,比如说拒签合同无效,具体需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结: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一、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是依据其是否符合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一、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财产保全金额不能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那......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法律中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一、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房产遗嘱有效条件: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


·法院执行局办案规定流程是什么
      法院执行局办案规定流程是什么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


·对罪犯终身监禁关到死么
      对罪犯终身监禁关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