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收养的程序是什么?
1、收养登记
第十五条1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A、办理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缉拿户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B、具体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2、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并不是收养的法定形式要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
A、收养协议
(1)订立收养协议的当事人均需符合民法典的收养成立的条件;
(2)收养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养目的、收养人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以及双方要求订立的其他内容。
(3)收养协议的形式为书面协议。
B、收养公证
(1)当事人要求办理时,才依法办理。
(2)办理时,公证机关应当就对申请收养的当事人条件和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
(3)收养公证的文件由公证机关保管。
办理收养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对一个家庭或者社会都是有重要的意义的,应该按照程序进行收养手续的办理,现代的社会具有良好的风气,让人感觉很温暖,生活中有很多的收养关系的存在,大家都相处的非常的和谐。希望文章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结:办理收养的程序是什么?1、收养登记第十五条1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A、办理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买房子交订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交订金注意事项有哪些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
业主拒绝交房有什么后果首先,根据合同交房时间跟卖家通知卖家交房。卖家不交,您可以跟他问问原因,商量下解决办法,可以请中介调解。实在商量不好,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房东了。出卖人不按......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
·《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在民法体系中,法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与自然人相互区别。像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是主要的法人类型,法人独立行使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
·民法典135条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135条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135条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
·集资诈骗与合同诈骗量刑差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办理收养的程序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