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行医罪新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新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第四条 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五条 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医务工作者在行医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对非法行医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不是看当事人有没有看病的能力,有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是认定非法行医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总结:非法行医罪新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所享权益如何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所享权益如何处理一、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所享权益如何处理?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应享有......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掀起了征地额热潮。在我国,土地是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所有权也是不同的,一般征......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生,追求所谓的时尚,纷纷通过分期的方式,将自己的手机更换成苹果的手机,虚荣心的作祟下,......


·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么
      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么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怎么收费?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怎么收费?如果需要资金想要向银行贷款就要用自己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并将自己的房产证交给房管局,房管局此时就会开具一份他项权证来证明房主拥有这个房产并且能够在无法还......


·犯罪分子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
      减刑一般是针对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如果可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法院判决的期限少一些。但减刑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不少人是这样的认为的,对此,......


非法行医罪新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