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标准要参看各个地区制定的政策和补偿方案。
土地补偿的补偿方案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1.土地原用途
2.土地资源条件、
3.土地产值
4.土地区位
5.土地供求关系
6.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征收补偿主要由如下几个方面构成: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
3.土地补偿费
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二、城镇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第十三条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包含在房屋的价值之中。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基本补偿原则。
具体补偿标准要需要参看颁布的征地拆迁方案。
总结: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标准要参看各个地区制定的政策和补偿方案。 土地补偿的补偿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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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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