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一、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
  
    确权的依据是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如没有二轮合同,要以第二轮延包时的地亩台帐或当时的分地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的确权方案进行确权,不能重新调整土地。
  
    二、土地确权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所以说土地确权和当时的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三、土地确权遇到有争议的地又该如何处理呢?
  
    1.土地争议纠纷分两种:
  
    (1)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国土地部门调查提出意见,由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如村民小组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纠纷属国土部门调查处理的范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由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调解解决,可以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老人过时候土地由谁继承?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2.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3.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5.《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总结: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一、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  确权的依据是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如没有二轮合同,要以第二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要准备什么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等有关资料。二、申请条件1、工伤人员须经过......


·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到外地工作生活,他们没有当地户口,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可能有些麻烦。比如夫妻双方感情有问题,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决时,就得走离婚诉讼这一步了。一般来说,起诉......


·男女之间结婚需要给付彩礼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俨然也成为了当地结婚的一种习俗,如果有男女结婚没有给付彩礼,可能还会被别人笑话。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男女结婚需要给付彩礼吗?相信很多......


·盗窃知情不报是什么罪?
      一、盗窃知情不报是什么罪我国《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对于知情不报的行为应予批评教育。但关于知情不报是否犯罪。还需要分情况来看:一、如果只是单纯的与犯罪人、犯罪事实没有......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不可以,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