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人身属性的财产。在离婚时,工伤款属于妻子一人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二、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我国《民法典》18条中,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就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总结: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什么是“套牌车”?
什么是“套牌车”?你如何弥补套牌车的交通事故?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人均汽车拥有量增长迅速,一线城市的汽车数量接近20辆/100人。汽车的增长带来了“套牌......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
·撤销监护权事由包括哪些?
撤销监护权事由包括哪些?撤销监护权事由包括损害被监护人员的身心健康,或者是不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受伤的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问题。要想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就得先进行一个工伤鉴定,按照目前规定,工伤鉴定......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因抚养费纠纷而起诉的离婚案件非常普遍。夫妻办理离婚,若当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不与其生活的一方按照法规必须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