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购买房改房的主体是单位职工。另外,职工购买该房屋还有数量限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而普通商业住宅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购买主体和数量不受限制,当然限制全国各地为了稳控房地产市场积极出台各项限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才能购买商业住宅,这跟房改房的购买是两回事了。
  
  二、房屋价格不由市场进行调整,通常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由职工购买。职工以成本价购买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以标准价购买,那么职工只能获得部分房屋所有权,数年之后所有权才能独立享有。
  
  三、房改房进入市场自由交易有限制,通常需要数年后获得产权之后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原因是该建筑用地本身是政府针对单位福利补偿性质划拨的土地,因此职工可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为了保障房屋市场,国家限制房改房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具体根据各地政策确定。
  
  房改房遇到拆迁时,先要明确该拆迁项目针对这一区片房改房的安置补偿政策。但是,想要该房屋补偿和安置跟普通住宅相同,关键还是看是否获得了房改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1、以成本价购买还是标准价购买
  
  如果以成本价购买,可以获得房屋独立产权。如果是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都是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按相关规定,以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当然,不同地区房改政策有差异,还需要明确地方房改政策针对房改房产权的规定。独立获得房屋产权后,拆迁时房屋的价值评估就可以参照周边普通住宅的市场均价进行。
  
  2、是否补交土地出让金
  
  很多地区房改的公房建设用地属于划拨性质,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个人享有房屋产权的同时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权呢?关键就在于是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这个出让金也限制了房屋上市交易。如果将房改房出卖,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很难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同样的,遇到拆迁既想要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也想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就需要完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当然,房改房既然是国家对于职工福利房分配的补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时会有一定的优惠,是低于普通商品住宅的。
  
  综上所述,房改房是我国房屋管理中一项特殊的房屋性质,它的产生不仅有一定时代特色背景,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如果您的房改房正面临拆迁,那么,这房屋权属问题和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一定要搞清楚,享有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获得公平合理拆迁补偿的前提。
  
  
总结: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在我国如何避免高空坠物造成的法律纠纷?
      在我国如何避免高空坠物造成的法律纠纷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


·欠条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吗?
      欠条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吗?一、欠条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中断;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


·复议决定不服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复议决定不服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自己休息的时间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也对加班有了明确的法律规章,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


·间接融资的特征有哪些?
      间接融资的特征有哪些?(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


·夫妻分居协议是否有效
      有的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了矛盾,因此会选择暂时的分居,也就是分开一段时间生活,而在分居期间也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财产的增加以及债务的产生,因此有必要写一份分居协议。那么夫妻分居协议......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