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死亡的话,此时一般是会作出工亡赔偿的,但这个时候是赔偿给工亡职工家属。那么您知道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问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
  
  劳动者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因工伤亡后保险公司会支付保险金,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赔偿金。两种赔偿金因为性质不同,其处理也差异较大。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但是,保险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指定保险受益人,必须获得被保险人即职工的同意,否则指定无效。《保险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因此必须弄清楚你丈夫的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时,是否经过他的同意指定了受益人。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了吧,主要涉及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但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各个地区是不同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职工要是因为工作死亡的话,此时一般是会作出工亡赔偿的,但这个时候是赔偿给工亡职工家属。那么您知道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宿州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宿州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吗?
      一、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吗?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


·2023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


·借条按手印就一定生效了吗?
      借条按手印就一定生效了吗?借条按手印基本上已经生效,但并不是绝对性的。借条必须是具有法律当中的生效条件才能够生效,具体的如下所述: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


·回迁安置房是政府和企业因为要进行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方面的建
      回迁安置房是政府和企业因为要进行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方面的建设给被拆迁人员用来安置的房屋。回迁安置房因为是开发商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子,因此大多情况下并不符合被拆迁人员的心意,将安置......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