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与方式您知道吗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与方式您知道吗在我国法律上,将“主体”定义为行为执行人,这也意味着一项行为的执行,必然存在着主体。那么,撤销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的行使,在法律上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又是怎样的呢?又该如何行使撤销权呢?请看我们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
一、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但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将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签订合同的撤销权,赋予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悖于设置撤销权的立法目的。因为设置撤销权的主要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受损害方的权利,同时根据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设置也要尊重受损害方的意愿。受损害方可以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发,申请撤销;也可以放弃权利或利益而不申请撤销。如果说将撤销权也赋于另一方,这样有时显然会违背受损害方的意愿,无异于又将其意志强加于受损害方。况且有时主张撤销,对受损害方可能更为不利。因此,在完善我国有关民事立法时,对于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签订合同的撤销权,也应规定受损害方或有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具体而言,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享有撤销权;对于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或不利益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二、撤销权行使方式
1、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2、《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并不能等同于“应当或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前者是种授权性规范,后者是强制性规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不排除撤销权人可以直接向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并能产生撤销权的效力。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因为撤销权的专属性的特点,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大多只能为债权当事人,当存在代理人情况下,虽然代理人会代为行使撤销权,但实质行使人并没有改变,所以此时撤销权行使主体仍未被代理人,即债券当事人自身。
总结: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与方式您知道吗在我国法律上,将“主体”定义为行为执行人,这也意味着一项行为的执行,必然存在着主体。那么,撤销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合肥申请专利流程和时间是什么?
合肥申请专利流程和时间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一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的程序分为两种。一、合肥发明专利授予程序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于网络的依赖已经变得越来越深,生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于网络的依赖已经变得越来越深,生活中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在使用微信,小到几岁的小孩大到古稀老人,都对于微信的便利通信所吸引,在微信上功能比较多,其中就又发......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征地补偿标准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我们将......
·诈骗罪金额指入金还是亏损?
诈骗罪金额指入金还是亏损?一、诈骗罪金额指入金还是亏损?应当是亏损的部分,根据实际而定,如果入金投入并没有回报或者本金都无法取回的,则诈骗罪的犯罪金额可以认定为入金。根据我国刑法......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2、可以起诉对方,......
·临时租车协议书怎么样写的?
临时租车协议书怎么样写的?一、汽车租赁概述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与方式您知道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