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可以协商降低支付,也可以在不同的公证处之间对比收费的,现在可以讲价格的。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另外,还需要收到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各种公证手续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标的额的下列比例收取:
  
  标 的 额 收费标准
  
  50万元以下部分(最低收取200元) 0.3%
  
  50万零1元至500万元部分0.25%
  
  500万零1元至1000万元部分 0.2%
  
  1000万零1元至2000万元部分 0.15%
  
  2000万零1元至5000万元部分 0.1%
  
  5000万零1元至1亿元部分 0.05%
  
  1亿零1元以及上部分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标的额的下列比例收取:
  
  标的额收费标准
  
  2万元以下 (最低收取50元) 1%
  
  2万零1元至5万元部分 0.8%
  
  5万零1元至10万元部分0.6%
  
  10万零1元至50万元部分0.5%
  
  50万零1元至100万元部分0.4%
  
  100万零1元至200万元部分 0.3%
  
  200万零1元至300万元部分0.2%
  
  300万零1元至400万元部分 0.1%
  
  400万零1元及以上部分 0.05%
  
  3、 证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合同,减半收费。
  
  4、证明个人公积金贷款合同,每件收费50元。
  
  5、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
  
  6、证明出国留学协议,每件收费200元。
  
  7、证明劳务合同、聘用合同,每件收费50元。
  
  8、证明计划生育协议,每件收费50元。
  
  9、证明财产分割协议
  
  (1)公民每人每宗收费200元。
  
  (2)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单位每宗收费500元。
  
  (二)证明收养关系等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4、解除收养关系,每件收费200元。
  
  5、恢复父母子女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6、认领亲子,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遗嘱,确认遗嘱效力
  
  1、证明遗嘱,每件收费150一200元。
  
  2、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四)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财产价值的0.2%收费,最低200元。
  
  (五)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含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六)证明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法律事务,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05%收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证明监护、放弃继承等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
  
  2、证明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等涉及人身权益以外的其他关系的:
  
  (1)无标的额的,每件收费200元。
  
  (2)有标的额的,按标的额的0.1%收费,最低200元。
  
  3、证明公民个人声明书、委托书、保证书,每件收费200元。
  
  4、证明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每件收费20元。
  
  当事人为了使得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或者对相关法律效力进行认定,可以向公证部门合法的申请办理公证程序,对于相关收费情况就是以上这些,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来由公证部门审查后办理公证。
  
  
总结: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可以协商降低支付,也可以在不同的公证处之间对比收费的,现在可以讲价格的。房屋继承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


·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的清算的规定是首先需要成立清算小组,把往来、资产啊都处理掉,会计事务所作税务审计,登报注销。税务好了以后,会计事务所作清算审计,注销工商,若有海......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起诉一年内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房屋他项权证展期?
      房屋他项权证展期有哪些方法商标或者是有些其他产权证件是允许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办理展期的,自此可能就让有部分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在快到期但是又深知自己没办法在到期之前结束债务债权关系的,......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