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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了父母离婚继承人还?

  儿子死了父母离婚继承人还有哪些人
  
  一、儿子死了父母离婚继承人还有哪些人?
  
  儿子去世夫妻离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父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二、遗产无人继承怎么处理?
  
  《民法典》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
  
  三、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其实,在子女还有父母都去世了的情况下,并且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在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下,还可以把遗产捐给国家或者收归集体所有,但是在处理遗产之前,应当先清偿当事人生前的债务。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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