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另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一)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是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想要离职需分情况办理离职手续。若是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相应赔偿金额。各种书面材料在离职手续的办理过程十分重要,如果您还有问题,请咨询网站。
  
  
总结: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另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一)单位不愿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夫妻结婚多久算是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夫妻结婚多久算是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


·员工签订工作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员工签订工作合同签了能毁约吗?是可以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道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一、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费用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组成: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


·下班后突然死亡不属于工伤吗?
      下班后突然死亡不属于工伤吗?一、下班后突然死亡不属于工伤吗?属于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但是,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中止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


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