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

  一、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宅基地是可以更名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更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随着土地确权,以及“一户一宅”的政策实施,宅基地更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更名双方年满18周岁 这一条很容易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18 周岁后为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所以更名双方必须为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决定和行为负责。2、更名双方必须为同一村集体的村民 这里需要具体解释一下,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是归村集体的,村民的更名过户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村集体无偿发放给本村村民居住使用的,一个村的宅基地有限,只能满足本村村民的居住,因此更名双方必须是同村村民。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也就是说更名后的宅基地使用人除了更名的宅基地,不可再有其他宅基地。这是遵循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而这个政策其实也是对村委会权利的制约,防止一户多占导致其他村民无地建房。同样如果家里人多,可以通过分户的方式申请宅基地。二、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什么?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农村的村民普遍缺乏法律意识,相当多的一部分村民都已然把宅基地视为私人财产了。但是,没有法律常识就应该积极去了解国家法律制度,私下随便转让宅基地的行为不仅无效,而且违法。
  
  
  
总结:一、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宅基地是可以更名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更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随着土地确权,以及“一户一宅”的政策实施,宅基地更名必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一、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主要有四个,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投资管理公司是众多公司类型的其中一种,它可以帮助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也可以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发展策略,让企业可以重新运作起来......


·车压到实线被别人碰谁的责任
      对方压实线,有违章行为,一般由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具体的事故是需要交警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事故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


·伤残医疗过失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患者就医时由于医生的失职,操作不当,水平有限等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这种医疗过失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会通过相关机构采取统一的鉴定程序进行核查,根据医疗过失的严重程度......


·怀孕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一、怀孕后合同到期能否续签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


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