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2、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弄清哪些内容?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嫌疑人被逮捕后,刑事侦查结束后就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个环节,在这个阶段,嫌疑人享受很多权利,包括申请辩护、委托辩护人、申请回避、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等。当然权利义务都是统一的,其也要履行义务,如实回答询问,配合办案机关采取措施。
  
  
总结: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一、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又继续上班可以吗?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又继续上班可以吗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累计计算。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家庭暴力的特征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特征是什么?(一)普遍性和严重性。(二)反复性发作。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1、紧张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2、暴力......


·国家监察法辩护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国家监察法辩护权的定义是什么?国家监察法辩护权的定义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处刑等诸方面进行申辩、反驳、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年
      在当今社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个是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另一个则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孩子成长是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并不会因......


·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内容?
      有权利就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都是有偿的,那么劳动者有完成工作的义务,同样也有获得保障的权利。失去了劳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就谈不上效率一说。在本文了主要介绍劳动保......


·诈骗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诈骗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


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