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

    二、出租人享有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出租物的占有和处分。

    三、出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交、少交、迟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补交未交的租金。

    四、出租人享有因供货人的原因产生的索赔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的权利。

    五、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的租赁物处置的方式是“退租”,出租人享有收回出租物,并要求承租人保证出租物完整的权利。

    六、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第三人的损害责任,出租人享有不承担义务的权利。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在收到承租人开立的出租物的收据后,向供货人支付价款,确保供货合同的履行是保证租赁合同顺利实施的前提。

    二、保证按承租人选定的设备提供供货,未经承租人同意变更,不得变更其合同规定的内容。

    三、确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近日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规定》第三条指出:“因食品......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
      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在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


·夫妻双方间难免会存在矛盾
      夫妻双方间难免会存在矛盾,但往往都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有人认为三观不同,生活不倒一起去;有人认为赚的钱太少,不够开销,日子过不下去;有人认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等等。但是另一方可能存在不......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工伤鉴定吗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


·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影响力进行受贿,构成犯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也就是说,认定利用影响力受......


·棚改拆迁,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棚改拆迁,遇到强拆如何维权?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