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几十块?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几十块?可以协商要求还款,几十块钱是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二、追讨债务有哪些方法?1、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所谓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帮助实现讨债,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情与支持,通过债务人的上级领导机关对债务人进行说明教育,劝其尽快履行债务。需要提醒债权人注意一点,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请求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帮助讨债人实现讨债目的这一手段的范围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债务人的主管机关对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并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就是说主管机关没有权力命令或者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所以利用行政干预手段讨债对讨债人来讲只能是作为其它讨债手段的一种辅助手段2、向法院起诉在实在要不回来,而借的数量也多的情况下,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力量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要打赢官司就有一个问题,就是证据。有借条或合同的最好了,如果没有就可以想想其他办法,诸如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都是可以作为有力证据的。对没有欠条情况下证据的采集要把握时机。你可以悄悄带一个录音机或其他录音设备一起去找朋友,问他还钱,然后将你们的谈话录下来。或者在电话语音聊天的时候自然引导话题将借钱这一事实记录在录音设备里,这是比较好的证据。对于短信和聊天记录一类的搜集,与录音类似,都是借助电子产品将借钱事实记录下来用作法官参考的证据。需要作出提醒的是,证据的搜集必须合法,凡通过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采集的证据都是有瑕疵,并且证明力不够。因此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细心谨慎,最好能先咨询律师,按照律师的建议搜集证据。如今很多人在讨还债务的时候会采取借助第三方力量的方式,这种第三方组织用一些非法手段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方法进行追讨,不仅侵犯他人权益,而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最好借助法律的手段,通过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朋友欠钱不还,且数额较小的情况下,是不存在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情况的处理只能按照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对方拒不支付的,可能会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以同价的财产来进行偿还处理。
  
  
  
总结: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几十块?可以协商要求还款,几十块钱是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店租合同书样本怎么写?
      店租合同书样本怎么写?一、店租合同书样本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


·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紧张甚至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但是不及时处理就会造成交通堵塞,因此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非常重要的,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也是要遵......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怎么写?无论是创业还是就业,只要我们参与了市场上的经济活动,我们就应该与合同打交道。我们就业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就业合同,我们与他人进行商业交易的话也要签订......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者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工伤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者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需要按照工伤事故办案流程来进行处理。那么,工伤事故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


·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遇到不公的法律行为时,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申请司法鉴定就是其中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机构都会受理。只有知道司法鉴定的受理程序,才不会......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几十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