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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过户时无遗嘱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一、房产过户时无遗嘱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无遗嘱遗产怎么办?
  
  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房屋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遗嘱的房产也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也是需要结合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对于当事人在处理时一般的情况都是需要先进行公证再到房管部门进行办理所有的事宜,所以,只要是属于合法的继承者就可以依法的进行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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